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砂石价格统一,赣江吉安河道采砂权不再招拍,将由政府统管
来源:中国纤维网 - 中国纤维网旗下网站 添加人:service4 添加时间:2019-3-18

随着《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备受社会关注的河道采砂权及管理模式终于尘埃落定,从今年起,江西省赣江吉安段河道采砂正式实行国有化统一管理新模式,河道砂石资源将由属地政府统一调配、统一定价、统一销售。近日,吉安市水利局相关部门对该意见进行全面解读。

据中国砂石协会了解,吉水县、新干县、吉安市青原区暂定砂石销售价格:细砂60元/吨(90元/立方米),卵石35元/吨(52元/立方米)。

采砂管理改革全面推进

砂石被称为“建筑黄金”,随着城镇化建设加快,砂石资源倍受重视。赣江流经吉安市万安、泰和、吉安县、青原、吉州、吉水、峡江、新干共8个县(区),境内河段长264公里,占赣江总长三分之一,因此也被称作吉安五百里赣江。2007年,吉安市开始在赣江吉安段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河道采砂权,经过十多年的市场化经营,加上近年来周边地区砂石资源枯竭或禁采造成周边地市砂石价格猛涨,其负面因素日益凸显,由于吉安市砂石资源优质且价格低,尽管始终保持打击高压态势,但偷采盗采、乱采滥挖、外运外销等非法采运砂现象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本地砂石市场,破坏了河道生态环境,影响了百姓生产生活。

为打造赣江吉安段“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流域生态,逐步恢复河道岸线生态,从源头规范采运砂行为,2018年起,吉安市抓住全省新一轮采砂规划编制(2019年—2023年)的重要节点,重拳出击整顿河道采砂,全力推进采砂管理改革,市中心城区段实施五年禁采,除过渡砂场外,区域内非法砂场全部关停并进行绿化。

2018年7月份《吉安市中心城区砂场-混凝土搅拌区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中心城区砂场码头重新规划,砂场和混凝土搅拌站统筹布局,吉州区、青原区、井冈山经开区各规划1个高标准、绿色化砂场搅拌区。目前,青原区、井冈山经开区砂场搅拌区已经开工建设。

全面建立砂石经营政府统管模式

备受关注的《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经过一年时间酝酿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吉安市将全面建立砂石经营政府统管模式,赣江中下游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3年)批复后,赣江吉安段河道采砂权不再进行招标拍卖,砂石资源由政府统一管理。

“成立国营平台统一开采销售的砂石国有化管理模式已为众多省市接受并进一步推广,对当地河岸生态保护、规范砂石资源、整治砂石乱象、稳定市场价格效果很明显。因此,我们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借鉴先进管理模式,结合吉安实际,出台了该意见。”吉安市水利局分管采砂工作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意见以2019年新一期河道采砂规划为起点,以赣江吉安段为重点,兼顾全市面上各类河湖水域,通过创新河道砂石管理模式,合理运用市场调节,强化政府调控,推动砂石管理从以管采为主向采运销全过程监管转变,从以依靠人力管理向智能化管理转变,强化全过程、系统化、大数据管理新机制,建立科学开采、持续利用、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的砂石资源管理新秩序,保障砂石资源供给及可持续性利用,实现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意见提出,1月1日起,河道砂石资源管理由属地政府统一管理,各县(区)政府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砂石公司,由市水利局直接对其进行采砂许可,实行属地砂石资源统一调配、统一定价、统一销售。由吉安市砂管办根据开采总量和各采区砂石储量情况,制定各采区年度和月度开采计划,严禁超计划超量开采。意见还规定吉安市砂石资源严控外销且优先供应市中心城区、沿赣江各县(区)主城区及市级重点工程,重点保障本地工程项目、城乡建设、混凝土搅拌站、农村居民等用砂需求。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砂石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坚持生态优先,正确处理生态环境、社会发展和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的关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确保河道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意见提出,将依托“互联网+”技术,建立大数据、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现代科技在河道砂石资源管理中的应用,采、运砂船安装GPS全程网络监控,区域间砂石调配运输一律实行水运,定点装载、定点上岸;通过由政府投资建设智能化标准国有砂场,要求规划面积50至100亩(不包含搅拌站用地,不占用自然岸线),实行数字化管理,对砂石加工、销售、运输各环节实时监控,配套引进具备先进砂料加工技术的环保型制砂企业,实现河道无堆积、岸线无存放,保证航运通畅、防洪安全、岸线美观。

同时,为推动涉河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砂石资源管理已被列入扫黑除恶重点打击范围,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运砂、囤积居奇及非法经营砂石、超限超载运输等非法经营砂石行为,切实规范河道采砂和砂石市场秩序。

各县(区)实施办法陆续公布

根据意见要求,各县(区)河道砂石管理实施方案正陆续出台并向社会公布。

1月1日,新干县通过当地媒体发布《新干县赣江河道砂石经营政府接管实施办法》,宣布正式接管赣江河道砂石经营权,在县域境内赣江沿线设立了三湖白马、界埠上好、沂江东湖3个可采区,除止之外,全县其他河道全面实行禁采,对赣江新干段原有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实行轮采作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囤砂、倒卖、转运或提供非法囤砂场所,一经发现,依法严厉打击。

吉水通过多渠道发布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河道采砂过渡期生产经营由县城投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吉水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赣江采砂点设置在枫江西沙埠砂场、醪桥坝溪砂场、恩江为乌江鱼梁砂场三处,暂定砂石销售价格:细砂60元/吨(90元/立方米),卵石35元/吨(52元/立方米),价格如有调整也将及时告知。

同一时间,青原区水务局向社会发出公告,青原区应急采砂从2019年1月1日起由区政府统一经营管理,砂石销售价格暂定90元/立方米,卵石价格为52元/立方米。价格如有调整将再行告知。

“其他县(区)也正在陆续公布,实行国有统管后,将有利于今后推行平价砂石进社区、进农村,有利于稳定砂石市场价格,保障全市建设需求,规范采砂秩序,保护沿岸生态,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执法支队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如今,赣江吉安中心城区段江面上一派宁静祥和,采砂船只的轰鸣声早已消失。这几日,我们执法人员沿岸日夜巡查,未发现一起非法采砂案件。经过近一年的整顿、改革、创新,赣江吉安段河道采砂进入全新的管理模式,‘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流域生态正在逐渐实现。”